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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州镇:全面推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承诺”制度

发布日期:2019-05-05 09: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459 字体:

    为强化党员管理,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桃州镇结合实际,根据要求全面推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承诺”制度。要求党员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时,与镇党委签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承诺书。

    针对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要求党员履行以下承诺:转接前,与目标党组织对接,确保对方可以接收;持纸质介绍信的党员,务必在有效期限内前往目标党组织报到;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上转出的党员,在系统管理员告知的有效期限内完成报到;报到完成后,需将回执寄回镇党委或者及时告知是否已在系统上完成接收流程。未按要求在有效期内办理的党员,需在超出时限5个工作内向党组织作出情况说明,补齐党费;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按自行脱党处理。

    针对不在我工作、生活、学习,仍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要求党员履行以下承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党小组会议、党员固定活动日,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党员大会、接受一次党课教育。未达到以上要求的,有一项扣12分。如因不可抗力请假,按照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扣分细则扣分。未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有一个月扣6分。

    桃州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承诺”制度作为新形势下从严管理党员的重要手段,作为党员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党组织保障党员权利与义务的重要凭证。通过建立“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承诺”制度,从“转入”“转出”源头上,解决党员“回家”需求,同时有效规避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党员成为“口袋党员”风险,推动党员管理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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