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社区开展优待计生家庭政策申报工作
近日,红旗社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正在积极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政策申报工作。
据了解从2011年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统一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我省计划生育夫妇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除享受统一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待政策:(一)对城乡独生子女父母(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双女父母(须落实绝育措施)参保,试点县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缴费补贴标准。(二)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 (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试点县人民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为此,该社区积极宣传摸底排查,并及时采取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居民携带身份证、独生子女证等相关证件前来办理相关申报工作,同时该社区还为广大居民复印证件、填写申报表,在确保不漏户的同时做到便民利民。